4月10日,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于“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利用能源效率标识进行虚假宣传”一案,对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做出以下处罚:①责令改正;②罚款十万元。处罚的结果一经爆出,便在网上掀起轩然大波,不少网友表示该处罚决定无疑似隔靴搔痒,并表示,消费者们以为买到节能空调,白交的电费都不止10万元。
2016年9月,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董明珠,实名举报奥克斯。在格力的举报信中称,经第三方检验,奥克斯空调存在能源效率标识与实际产品能效不符的问题。而对于举报内容,奥克斯当即表示该举报明显不合理、漏洞百出,并向公安机关报案称格力使用不正当手段进行商业竞争。这场持续了半年的“厮杀”终于在4月10日拉下了帷幕,经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奥克斯8个型号的空调存在空调能效标识不符合规定的现象。
奥克斯空调能效等级虚假宣传,被罚10万 图2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家电商城、奥克斯专卖店以及电商平台等渠道对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4个型号的空调分别进行了随机抽样,检测结果显示奥克斯2018年11月出厂的114841001811201629的室外机和2019年4月出厂的017134001904031924的室外机组合的KFR-35GW/ZC+2型号空调,检测其能效等级为3级,而KFR-35GW/ZC+2的空调,能效标识上却写着能效等级为2级。
空调是目前使用面极广的家用电器,作为生产方,应当严格把控产品质量,明确且如实标注铲平信息。而不是为了广告效果,博人眼球而过分夸大其性能,虚假的宣传不仅会误导消费者的选购效率,还会引起同行间不正当的竞争关系,破坏市场有序氛围,助长不良企业造假现象。“董小姐”曾表示:“格力好斗,为什么要斗,因为不斗我们劣币驱两币的市场永远不会改变。”董明珠的做法在网上赢得一片好评,作为消费者,我们需要这样敢想敢做的人,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