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祝贺山东华鹏公司荣获两个“山东名牌”产品荣誉称号
2011年12月,根据《山东名牌产品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在山东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2011年山东名牌产品评审工作中,经资格审查、专家网络评价、评价软件自动评分、现场审查等评审程序,经山东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确认,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石岛”牌机制一次成型高脚杯和水晶玻璃杯双双获得“山东名牌”产品荣誉称号,这标志山东华鹏玻璃股份公司品牌建设又结出新的硕果。
自1999年 “石岛”牌机制一次成型高脚杯首获“山东名牌”以来,已连续被评为“山东名牌”、 “石岛”牌水晶玻璃杯是首次获得“山东名牌”产品荣誉称号。此外,“石岛”商标和品牌还获得“山东省著名商标”、“山东省旅游商品十佳品牌”和“中国包装优秀品牌”等多项荣誉称号,2009年4月,“石岛”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正式认定为“中国驰名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