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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八道集团被证监会判罚3亿元:操纵股票-公司电话号码查询

2021-10-29 08:49:28 标签:北八道集团

证监会史上最大罚单案终于揭晓,其就是北八道操纵市场案。

 

据证券时报,10月27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简称上海一中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单位北八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八道集团)、被告人林庆丰等8人操纵证券市场案(其中对被告人公雪采用网络视频方式宣判),对北八道集团以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罚金人民币3亿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对林庆丰以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万元;对林玉婷、李俊苗等7名被告人以操纵证券市场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一年七个月,并处100万元至20万元不等罚金。

 证监会史上最大罚单案终于揭晓,其就是北八道操纵市场案。 据证券时报,10月27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简称上海一中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单位北八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八道集团)、被告人林庆丰等8人操纵证券市场案(其中对被告人公雪采用网络视频方式宣判),对北八道集团以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罚金人民币3亿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对林庆丰以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万元;对林玉婷、李俊苗等7名被告人以操纵证券市场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一年七个月,并处100万元至20万元不等罚金。 上海一中院方面表示,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林庆丰系北八道集团实际控制人。2016年下半年起,林庆丰为在证券市场取得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指使被告人林玉婷、李俊苗、何映花等人对外联络被告人张丁海等配资中介人员,以1:3至1:10的配资比例,获取巨额资金及大量证券账户。其中,张丁海向北八道集团违规提供资金10.98亿余元,他人证券账户119个。 林庆丰集中上述配资资金和他人证券账户,连同北八道集团部分自有资金及实控证券账户,安排北八道集团及集团下属厦门六湖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员工被告人蔡咏东、黄辉匡等为骨干的交易团队,在厦门、上海、昆明等地,使用上百台电脑及未实名登记的无线网卡等设备,连续买卖股票或在自己实际控制账户之间买卖股票,影响股票交易价格与交易量。 2017年2月14日至3月30日,北八道集团使用333个证券账户,持有“江阴银行”的流通股份数量达到该证券的同期实际流通股份总量30%以上,连续33个交易日对“江阴银行”的累计成交量达到同期该证券总成交量的30%以上。至同年5月9日,北八道集团控制的账户组非法获利3.01亿余元。 根据证监会调查,北八道操纵张家港行、和胜股份、江阴银行等次新股。主要方式有五种: 利用资金优势,通过大量、高价申报在集合竞价阶段拉抬股价; 利用资金优势,通过大量、连续申买在尾盘拉抬股价; 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交易,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之间交易的方式,影响了股票交易价格; 在大量委托未成交的情况下,继续连续以涨停价申报,营造虚假需求,维持涨停价; 用大量账户交易个股影响开盘价和封涨停。在上述操纵手法的影响下,2017年2月10日至4月12日期间,北八道通过采用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交易,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之间交易的方式,影响了“张家港行”交易价格,获利466,894,890.32元。2017年2月10日至4月12日期间,“张家港行”股价上涨109.55%,同期中小板综指累计上涨2.74%,偏离106.81个百分点。 2017年2月7日至2月17日期间,北八道控制账户组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交易“和胜股份”,影响交易价格,获利138,752,520.32元。2017年2月7日至2月17日期间,“和胜股份”股价上涨53.38%,偏离同期中小板综指52.58个百分点。 2017年2月10日至5月9日期间,北八道使用其控制账户组中的297个账户,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集中交易“江阴银行”,同时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交易,影响“江阴银行”交易价格,共计获利339,223,805.59元。

上海一中院方面表示,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林庆丰系北八道集团实际控制人。2016年下半年起,林庆丰为在证券市场取得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指使被告人林玉婷、李俊苗、何映花等人对外联络被告人张丁海等配资中介人员,以1:3至1:10的配资比例,获取巨额资金及大量证券账户。其中,张丁海向北八道集团违规提供资金10.98亿余元,他人证券账户119个。

林庆丰集中上述配资资金和他人证券账户,连同北八道集团部分自有资金及实控证券账户,安排北八道集团及集团下属厦门六湖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员工被告人蔡咏东、黄辉匡等为骨干的交易团队,在厦门、上海、昆明等地,使用上百台电脑及未实名登记的无线网卡等设备,连续买卖股票或在自己实际控制账户之间买卖股票,影响股票交易价格与交易量。

2017年2月14日至3月30日,北八道集团使用333个证券账户,持有“江阴银行”的流通股份数量达到该证券的同期实际流通股份总量30%以上,连续33个交易日对“江阴银行”的累计成交量达到同期该证券总成交量的30%以上。至同年5月9日,北八道集团控制的账户组非法获利3.01亿余元。

根据证监会调查,北八道操纵张家港行、和胜股份、江阴银行等次新股。主要方式有五种:

利用资金优势,通过大量、高价申报在集合竞价阶段拉抬股价;

利用资金优势,通过大量、连续申买在尾盘拉抬股价;

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交易,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之间交易的方式,影响了股票交易价格;

在大量委托未成交的情况下,继续连续以涨停价申报,营造虚假需求,维持涨停价;

用大量账户交易个股影响开盘价和封涨停。在上述操纵手法的影响下,2017年2月10日至4月12日期间,北八道通过采用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交易,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之间交易的方式,影响了“张家港行”交易价格,获利466,894,890.32元。2017年2月10日至4月12日期间,“张家港行”股价上涨109.55%,同期中小板综指累计上涨2.74%,偏离106.81个百分点。

2017年2月7日至2月17日期间,北八道控制账户组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交易“和胜股份”,影响交易价格,获利138,752,520.32元。2017年2月7日至2月17日期间,“和胜股份”股价上涨53.38%,偏离同期中小板综指52.58个百分点。

2017年2月10日至5月9日期间,北八道使用其控制账户组中的297个账户,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集中交易“江阴银行”,同时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交易,影响“江阴银行”交易价格,共计获利339,223,805.5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