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祝贺浙江中烟档案室被命名为全省首批“示范数字档案室”
2011年2月,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档案室被命名为全省首批“示范数字档案室”,受到浙江省档案局的表彰。
开展规范化数字档案室创建和示范数字档案室评选活动,是浙江档案局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电子文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登记备份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机关数字档案室建设规范(试行)》等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全省档案信息化建设步伐,引导和规范数字档案室建设,确保各单位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的安全规范和有效管理,进一步推进电子档案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一项重要举措。
近年来,浙江中烟档案室按照《浙江省规范化数字档案室建设测评标准》,在公司和部门领导的关心、支持下,紧抓措施落实,奋力夯实基础,认真对照整改,积极组织申报,从组织保障、数字档案建设、电子文件归档、数据管理、开发利用等方面提升工作水平,使公司的规范化数字档案室建设水平得到了提升。经过公司自评、申报,省档案局组织专家测评、审定,浙江中烟档案室最终以93分的优异成绩脱颖而出,成为首批“示范数字档案室”中仅有的两个省直单位之一。这是公司继2009年获得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级优秀认定后取得的又一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