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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规划期内减少面积535.0公顷,其中调整低产林林地为园地500.0公顷,城镇绿化用和农民建房占用2.8公顷,交通建设占用8.8公顷,水利建设占用3.7公顷;同时预计造林1006.2公顷,其中退耕还林0.7公顷,利用退让宅基地3.5公顷,利用滩涂22公顷,利用荒草地980.0公顷,增减抵消后,林地面积将达53197.58公顷。 水面:规划期内各类建设占用水面7.0公顷,各类水利工程建设新增水面128.7公顷,增减抵消后,净增水面121.7公顷,到2010年水面面积将达1707.25公顷。
另外交通建设占用居民点用地0.4公顷,水利建设占用10.2公顷,增减抵消后,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为2358.1公顷。 水利设施用地:规划期内新增水利设施用地11.7公顷,城镇建设交通建设占用沟渠0.5公顷,增减相抵后,净增加11.2公顷,到2010年水利设施用地将达725.53公顷。 3、未利用地 规划期内开发利用面积2051.8公顷,其中利用田坎增加耕地400.0公顷,利用滩涂增加耕地18.0公顷、园地50.0公顷、林地22.0公顷,利用荒草地开发耕地2.0公顷、园地570.0公顷、林地980.0公顷,加之村镇建设占用2.0公顷、交通建设占用1.0公顷、水利建设占用6.8公顷,到2010年,未利用地面积将下降至8106.05公顷。
土地整治和保护的重点是保护基本农田,改造中低产农用地,治理水土流失,保护森林,保护生态环境。 1、保护基本农田:将本县重要的高产、稳产农田、城乡道路沿线两侧的农田,城镇的蔬菜基地,具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以及经过治理、改造、正在或即将实施改造计划的中低产田划为基本农田保护区,对本县主要茶叶生产基地同时列入保护对象。经划定,全县保护耕地总面积19033.4公顷,耕地保护率达90.92%。 2、改造中低产农田土地:规划改造综合整理中低产田1万公顷,占应治理改造的90.9%,新增耕地400公顷,改造低产林2700公顷,占应治理改造的100%;改造低产园地300公顷,占应治理改造的100%;综合治理低产养殖水面,力争全县水产品总产量翻二番。根据目前生产水平和地理分布,本着有利整治开发的原则,将全县划为西、北低产片治理区,东、北低产片治理区,东乡中产片改造增产区。 3、治理水土流失:以版书的南关片、大溪河流域为重点,规划治理面积90多平方公里,投工116万日,投资644万元,主要采取营造水源涵养林,绿化荒山、荒坡、改造低产林为主要手段,结合工程措施,实行综合治理,改善生态环境,保持水土稳定。 4、保护林林:针对我县森林特点,拟定林业资源开发目标,防止乱砍乱伐,粗植滥造。要保护好森林,必须加强中幼林抚育间伐,抓好封山育林,大力发展竹林、经济林,抓好低产林的更新换代,进一步完善、稳定林区秩序,搞好限额采伐和木材流通管理,加强病虫害和森林防火,严禁捕杀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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