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政策
一、用地优惠政策
1、对外来投资企业,凡在我镇投资固定资产投入达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工业项目,政府将免费提供2亩土地供企业使用,固定资产投入达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工业企业项目,将免费提供5亩土地供企业使用,固定资产投入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工业企业项目,将免费提供8亩土地供企业使用,固定资产投入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工业区项目,将免费提供200亩土地供企业使用,以上免费提供的土地供企业使用,厂房及基础设施须达60%以上土地。
2、工业项目可以申请租赁用地,区规划内每亩租金200元,其它地方每年租金100元,还可以根据项目、规模、技术含量等因素实行零租金优惠。
二、税收优惠政策
1、企业所得税对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依法享受“两免三减半”,第二年至第五年,县留成部分全额奖励,第六年至第十年分别按县留成部分50%、40%、30%、20%、10%奖励幅度。
2、增值税
外资出口增值税按规定享受“免抵退”政策,外资内销企业和内联企业所纳增殖税,前五年按县留成部分的60%奖励,第六年奖励50%以后逐年递减10%奖励幅度。
3、营业税
以缴纳营业增殖税为主的年纳税总额在20万元以上的外来投资企业(房地产开发业、建筑安装业除外),六年内按其所纳税额的一定比列分段给予奖励,标准为20万元以上的部分奖励30%,超过50万元以上部分奖励40%,超过100万元以上部分奖励50%。
三、服务
1、凡来我镇投资兴办企业的,镇政府将全程服务,为企业办理一切证照,批报手续。
2、为企业提供优越社会治安环境,实行挂牌保护。
3、免交自来水增容费、供电贴费。
4、省级以上批准设立的行政性收费,原则上按下限征收,县级权限内的规费一律全免,属于市级权限,申请有关部门帮助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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