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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辆自行车被卖,业主索赔4000元

2020-07-16 06:59:08 标签:自行车被卖,业主索赔

    杭州经济新闻频道最近有一则这样的纠纷,根据一位女士的反映,她所在小区的物业将自己停放在负一楼的4辆自行车私自卖了,那位女士说自己的4辆自行车估值是4000元,但物业却说自己卖的总值只有130元,物业还说他们曾经贴告示提醒过住户要清理负一楼要是没在规定的时间内清完,自己就会帮他们清理,而这位女士就没在规定的时间内清理,所以物业的以为保洁将这些东西卖了,目前双方都自认为很有理由,僵持不下。

4辆自行车被卖,业主索赔4000元      

                 4辆自行车被卖,业主索赔4000  图一

    物业这种贴告示催,没人清就帮着清理的做法是不合法的,在开始的时候放置自行车并没有得到阻止,现在想要清理负一楼,于是就草率的贴个告示,那要是有人真的没看见那不是就非常不好了嘛,而且自行车属于业主的私有财产,即使贴过告示也不能私自售卖,这种做法严重侵害了业主的权益 ,实在不够妥当。

4辆自行车被卖,业主索赔4000元         

              4辆自行车被卖,业主索赔4000  图二

    业主也有一些过错,负一楼并不属于私人所有,自行车一放那里就不管了,最后有这样的结果可能也是注定的。不仅如此,放置了许久的自行车跟原本的肯定不能比了,所以估价4000元确实是有点高了,即使物业有很大的错,但造成这样的结果业主也是有责任的,所以不能这样的咄咄逼人,一直以为自己理亏。

4辆自行车被卖,业主索赔4000元         

               4辆自行车被卖,业主索赔4000  图三

    在这个事件中双方都有错,物业在没有得到回应的情况下应该考虑各种因素,绝对不能鲁莽的售卖别人的私有物,而业主也应该在自己占了一点公共区域后多多留意,防止自己占了别人的地方,迎来这样不必要的麻烦。目前双方争执不下,双方最好的做法就是各退一步,但不管咋样,最后物业都要对业主进行一定的赔偿,只有这样,才更合情合理,还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