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一、受市卫生行政部门委托,依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受理公共卫生、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业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许可和执业许可,实行日常监督。二、受市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卫生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调查取证,提出处罚建议,执行处罚决定。三、受市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全市公共场所卫生、医疗卫生、学校卫生、放射卫生、生活饮用水进行监督管理;在职责范围内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规监督执法工作。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参与对危害公共卫生的中毒事故、医疗卫生事故、重大疫情和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五、受市卫生行政部门委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血液制品管理条例》、《血站管理办法》对全市采供血机构及临床用血的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 股东名称 | 类别 | 认缴出资额 | 实缴出资额 | 持股占比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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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后:暂无记录
来源: 2019-08-29
来源: 2019-08-29
来源: 2019-08-29
来源: 2019-08-28
来源: 2019-08-29
来源: 2019-08-29
来源: 2019-08-29
来源: 2019-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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