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研究制定全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具体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审核使用价格调节基金的申请,并按规定程序报市政府审批;按照有关规定,审批减缴或缓缴、免缴价格调节基金;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加强价格调节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定期对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规定期限足额缴纳价格调节基金的单位或个人,会同相关部门依法进行追缴;价格调节基金信息发布工作。
| 股东名称 | 类别 | 认缴出资额 | 实缴出资额 | 持股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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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变更前:暂无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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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2019-08-29
来源: 2019-08-23
来源: 2019-08-28
来源: 2019-08-29
来源: 2019-08-29
来源: 2019-08-29
来源: 2019-08-29
来源: 2019-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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